行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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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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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正文公开发布)

 

 

 

 

 

 

 

 

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五以来,行唐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展。列入《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完成良好,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总体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终期目标。

蓝天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行唐县统筹推进锅炉、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非道路移动源等重点治污任务。 散乱污企业保持动态清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持续改善。2020年行唐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05,在全省167个县(市区)中排第146名, 在全市排第16名。PM2.5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的121微克/立方米下降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03天,比2015年的103天增加了100天。重污染天数26天,比2015年的86天减少了60天。

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行唐县对饮用水水源地、工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纳污坑塘、黑臭水体等方面水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综合整治沙河、颍水河、磁河河道环境,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补水8500万方。压减地下水2730万方,城区54眼自备井全部关停。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区自备井全部关停。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完成玉城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口头污水处理厂及污水采集管网建成投入运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完成33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29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工作。截至2020年底,行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地表水市属考核断面均达到IV类标准,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COD、氨氮总量减排超额完成“十三五” 减排目标。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行唐县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配合省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农用地采样核实工作,补充调置监测风险点位,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完成5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排查涉危废企业59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20年底,全区无污染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生态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行唐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展开全域绿化、美丽乡村建设。治理水土流失122.4平方公里,实施67个矿山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太行山绿化、环省会经济林绿化、绿色通道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全县营造林56.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8.2%。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东安太庄村被评为“国家级森林乡村”

(二)“十四五”时期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进入深度治理期,为生态环境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固中求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面临诸多挑战。

1.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阶段,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向源头、从单因子控制向协同控制转变,为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发展政策深入实施,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释放了政策红利,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新动能。

行唐县紧邻省会、雄安新区,区位优势明显。未来五年,行唐以全面建成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为目标,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雄安新区和石家庄市创新发展带来的辐射,为行唐县在承接、配套、共享等方面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行唐县推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带来千载难逢的契机,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格局。

2.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多年来,行唐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增加环保投资,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我县的资源环境质量改善仍是一个长期过程,生态治理压力依然较大。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进入深度治理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为生态环境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出了更严格要求。行唐县作为华北生态屏障、石家庄后花园,在大气环境联防联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修复、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区域发展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政治观、生态文化观、生态安全观、生态经济观,牢牢把握我县作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战略定位,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引领、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以区域资源环境禀赋为基础,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统筹生态空间管制、节能减排、质量改善、环境风险管控和生态建设,建立生态优先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机制,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区域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新行唐。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集中攻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目标指标

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安全格局充分优化,生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目标,提出规划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控、生态建设三类共17项,具体见下表。

指标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59

40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55.5

不低于67.4

约束性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行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市同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约束性

4

地表水环境质量

沙河出境断面、执阳村水站断面水质满足IV类要求

沙河出境断面、执阳村水站断面水质达到市考核要求

约束性

5

郜河城区段黑臭水体比例(%)

全部消除

约束性

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12.12

27

预期性

7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70

78

预期性

环境治理

8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95

预期性

9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0.3462

0.04

约束性

氨氮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0.0098

0.0006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万吨)

0.347

0.025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0.0077

应对气候变化

1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达到石家庄市要求

约束性

1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达到石家庄市要求

约束性

12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煤)

达到石家庄市要求

预期性

环境风险防控

13

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15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平方千米)

32.08

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约束性

16

生态质量指数(EQI)

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预期性

17

林木覆盖率(%)

28.2

33.18

约束性

三、统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互动并进,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用途统筹协调空间管控制度。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将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进城镇开发以人定地,节约集约,开发边界避让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化地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依法加快搬迁退出城市建成区,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优化布局。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保障粮食安全。以打造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为目标,立足各乡镇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力布局,构建八区、多点立体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优先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依托行唐县独特的地形特征、水系廊道、重要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敏感区等斑块,建立健全两区四廊多核心生态安全格局。即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郜河、磁河、曲河、沙河四条生态廊道,四座重要山林(鳌鱼山、孔雀山、毗山、牛王寨)和三座水库(江河水库、红领巾水库和口头水库)。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并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完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联动,强化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三线一单精准落地,确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环境管控单元,确定管控单元边界。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联动管理,将强约束力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

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强化国土空间分区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合理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布局。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构建“一城一轴多节点”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重点行业统一规划、集聚发展,引导重点产业向环境容量充足区域布局。

(二)加快产业绿色升级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立足行唐县产业基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打造主导产业集群为抓手,坚持存量优化升级和增量扩张并举,以乳业产业集群为核心,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先进装备制造、绿色新型建材等两个新兴支柱产业,努力打造“2+2”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引导要素持续向主导产业集聚集中,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

严格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煤炭、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标准,以及区域禁限批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全区不新增过剩行业产能。对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对本地过剩产能重点行业搬迁、改建项目,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建设。

(三)打造低碳能源体系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通过加快推进中电生物质发电、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玉晶玻璃余热供热利用,为开发区及周边村镇、城区集中供热。在口头、上方、上碑、南桥等中心镇,规划建设镇区集中供热站。进一步推进电网升级和布局优化,统筹做好电力设施空间专项规划。

巩固散煤 “清零成果。延续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政策,加大检查力度,对已完成“双代”地区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散煤复烧。加大取暖清洁能源保障力度,对于边远山区,不能进行“双代”改造的地区,做到洁净型煤全覆盖。

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重。完成天然气管网向工业园区、乡镇、村庄延伸,在独羊岗乡建设天然气门站,提高天然气使用覆盖率。在行唐县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光伏装机规模,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口头、上方、上碑、南桥等中心镇,规划建设镇区集中供热站。通过加快推进中电生物质发电、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玉晶玻璃余热供热利用,为开发区及周边村镇、城区集中供热。

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加快县城供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电力供应能力。推进110KV 行唐站扩建及110KV 贾素站新建工程,提高城区及周边供电能力,满足负荷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智慧电网建设,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扩大光伏装机规模。

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和高产废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围绕建材等重点行业和开发区,推动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

(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推动交通运输用能清洁化。持续开展常态化清洁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对已经取缔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每月定期抽检;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关停取缔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行为。加强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车用尿素质量抽检,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存储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加强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检,杜绝出现“跑、冒、滴、漏”

做好车辆源头管控。全面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全面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以及新能源物流园区作业车辆等。到2025年,公交、出租、园林、邮政等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建成区域内物流配送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以上汽车。加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城乡居民购买新能源车辆,积极加快行唐县新能源站点、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网络建设。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变,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四、积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紧紧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总体目标,将低碳思维全面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到2025年,我县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达到石家庄市要求。

(一)统筹推进碳达峰布局

制定低碳发展行动路线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路线图及行动方案,结合行唐县具体情况,明确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编制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各领域(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制定碳排放峰值目标及行动计划。

强化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聚焦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深入推进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低碳化改造和控制碳排放新技术,推动砖瓦行业窑炉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鼓励推广新建建筑使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不断提高城镇建成区绿色建筑比重。淘汰、调整落后产能,推进新能源的普及。

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开展甲烷控制行动,加强油气开发、收集、储运等各个环节甲烷气体管控,加强废弃物领域甲烷的回收利用,强化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控制农业活动排放。深化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推广农业循环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种植绿肥。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力度,强化农药科学使用指导。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循环发展模式,加大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沼气工程。

(二)科学提高碳汇能力

摸清我县森林、农田、绿地等固碳本底情况。根据区域内碳汇量确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碳排放上限,实行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能耗限额控制。

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大力开展重点工程造林行动。以山区和平原“沿路、沿河、沿湖”以及“城旁、镇旁、村旁”绿化为重点,依托太行山绿化、交通廊道绿化、平原绿化及农田防护林等重点工程项目,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荒滩和未利用土地,陡坡耕地、不适宜耕作土地,全面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增加森林植被。严格保护各类生态系统,有效发挥森林、土壤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25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3.18%以上。

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空气质量需求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综合治理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协同治理PM2.5O3污染,巩固提升县域空气质量。确保到2025年,全县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40微克/立方米, O3年均浓度保持稳定达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67.5%。

(一)加强污染协同治理

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考虑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为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PM2.5O3提供支撑。强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达标进程管理,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定本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NOx)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建立详细的VOCs减排清单,帮扶氮氧化物排放的主导行业减污降碳,兼顾恶臭污染物的防控和新污染物控制策略探索,细化PM10扬尘源的管控方案,提高多污染物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开展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与石家庄周边地区携手开展区域环境污染的联防联控联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合力实施压减燃煤、控车节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行动,落实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空气质量分指数应急响应机制,开展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研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精准管控区域重点污染源,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二)加大VOCs治理力度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提高木质家具、包装印刷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环保绩效评级A级(国家标杆)、B级(省级标杆)要求,推进全县铸造行业改造升级。深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

确定本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NOx)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帮扶氮氧化物排放的主导行业减污降碳,兼顾恶臭污染物的防控。

(三)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

强化重点源污染治理。以建材、铸造、玻璃为重点,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完成工业炉窑NOx及PM2.5颗粒物深度减排。推动工业窑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通过工艺治理提标以及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热力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全过程精细化监管。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中群绿色低碳化改造,落实企业错峰生产。按照“提标改造一批、淘汰取缔一批、清洁能源替代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

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健全重点行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持续推进以评促改,加大各行业绩效评级比例。推进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推行企业排放绩效管理、企业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落实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对产业园区的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排放水平,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四)严格移动源污染管控

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车辆机械结构升级,加强在用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管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推进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推动公交、出租、园林、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车辆电动化。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完善自行车、步行通道设施。加快充电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化。

加强油品监管执法。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货运车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在全面完成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对排放不达标和高耗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改造、报废和淘汰。

(五)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到2025年,搅拌站全部完成绿色转型提升工作,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2025年,搅拌站全部完成绿色转型提升工作,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严格落实砂石、水泥以及渣土等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纳入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增加县城道路清扫频次,提升清扫机械化率,推广使用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推行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重点路面洒水、雾炮净化“五位一体、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维修,完成乡村道路维修、黄土路硬化工作,加大村镇道路的保洁力度。加强城市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封闭运输,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

加强堆场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加大各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业企业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扬尘的物料密闭管理,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倒运、装卸扬尘管理。加强矿山粉尘防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实施矿山生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按照“生态优先、减点控量、总量压缩”的要求,加强矿山开采总量控制,加快矿山修复绿化。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对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遮盖,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实行复绿控尘治理,推进农村裸露土地治理,对不适宜种植农作物的贫瘠裸露土地,加强管理,保护现有植被,严禁各类违法取土、采石行为,防止产生新的扬尘污染源。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

六、强化“三水”统筹保护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主线,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治理系统思维,切实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到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IV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主要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劣V类水体全部消除,地下水质量V类水体比例达到石家庄市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一)优化水资源管理利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取水许可为抓手,完善水资源有效管控、强化刚性约束,落实由县级上报、市级审核、省级审批的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对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进行“双控”。充分发挥引调水工程和河道渠系的作用,统筹调度外调水和本地地表水,大力实施城乡生活水源置换和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最大程度减少地下水开采。

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在保证农业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科学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种植结构。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调增耐旱、高效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积极发展节水型种植方式,调整灌溉次数,减少灌溉用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实施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在中部丘陵地带建设渠道防渗、渠改管等工程,在东部平原区发展管灌、喷灌、微滴灌等高效节水项目。

强化工业节水减排。稳步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减排工作,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鼓励企业进行节水装备转型升级。建立我县取用水大户名录,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树立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典范。到2025年,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全覆盖。推进节水型园区创建,建设工业园区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立上下游用水户循环用水链条,推进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加强城镇节水降损。积极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工作,不断优化供水管网布局,释放供水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城镇有效供水量。全面推进城市再生水回用。大力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升级以及再生水管线铺设工程,持续推进污水公司再生水回用目标计划落实。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2%以上。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大节水器具推广力度,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我县新建旅游、服务设施必须全部使用节水器具。

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于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的或使用量未达到的用水户核减其用水指标。在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鼓励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推进雨水收集利用。

(二)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布局以及周边产业设置。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完善水源地勘界立标及隔离防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巩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管护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以“千吨万人”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站建设。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地下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河湖长制,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统筹推进水陆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对接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推进重污染河流(段)环境治理攻坚,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采用控源截污、除藻、调水、清淤、生态修复等保障措施,以水质长期不达标、季节性超标和存在风险的河段为重点,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提升,推动流域水质改善。全面推进白洋淀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着重推进郜河、曲河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加强对污染物的针对性修复措施,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初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十四五”期间,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市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石家庄市要求。

强化入河排口整治。推进污染源清单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质源解析工作,清理污染源、入河排污口与水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精确识别各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治理工程措施与管理方案。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水功能区要求,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监管,进一步完善园区环保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督、检查,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提升城乡污水治理能力。推进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全覆盖,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加强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部建制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在排水、雨污分流方面建设。统筹城乡水环境协同治理,将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面源污染防控,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深化农村污水无害化治理、合流制溢流污染等治理。

扎实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督促行唐县垃圾填埋场、行唐县盛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行唐县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摸清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全面开展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

(三)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流域生态状况调查,建立水生态数据库,加大对河流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开展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水域岸线规范化管理,科学划定各类涉水空间范围和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强化管控与保护,确保涉水空间面积不缩小,数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科学开展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探索实施水生态健康评价和河湖健康评价,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本底。

全面优化提升水生态。推进行唐县境内的磁河、沙河、郜河、曲河等河道生态修复,统筹利用南水北调引江水、再生水实施生态补水,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和地下水补给的同时,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景观质量。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拦蓄雨洪水,为农业灌溉和地下水回补提供水源支持。

明确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科学设置水环境控制单元和考核断面,修订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办法,构建统一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区划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继续加强截污治污,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计划,构建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管理体系。以地表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安全,加强已建小流域的后期管护。

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对可能威胁水源地水体的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队伍和设施建设,以千吨万人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站建设。按需更新物资、器材,定期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七、全面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施策,加强耕地分类管理,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的倒逼约束机制,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2025年,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

(一)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推进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风险。重点排查只里乡、独羊岗乡、安香乡等历史涉重金属区域。

开展土壤及农产品超标成因排查。配合省市开展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配合省市启动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及农产品超标成因分析。查明污染源的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实施控源(断源)工作计划。

严防新增土壤污染。开展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加强土壤和地下水评价分析,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项目环评准入,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严格落实行唐县垃圾填埋场、行唐县盛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监督重点监管单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防止其发生可能污染土壤的事故。

(二)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省、市级“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行唐县安全利用方案,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采取农艺调控类、土壤调理类、生物类、综合调控等技术,巩固安全利用成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台账,加强安全利用措施记录管理,及时评估安全利用效果,定期开展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监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

因地制宜推进严格管控措施。制定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结合区域农作物耕作习惯、农业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等,因地施策采取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预警,加大对受污染耕地产出粮食检测力度。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小麦、玉米及其制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处理。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合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超标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鼓励对近期拟供应的地块,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强化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情况及现场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调查结论。

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用途。在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注明其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和使用时序,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

(四)有序推进污染风险管控修复

积极开展区域耕地安全利用。根据省市规划试点安排,制定行唐县耕地镉、镉-铅复合污染安全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域,开展适合本地区耕地镉、镉-铅复合污染安全利用。以耕地镉污染为重点,根据不同土壤类型、污染程度,以及主栽农产品超标程度,选择典型受污染耕地,在切断污染源前提下,稳步推进以降低土壤污染物含量为目标的修复工作,做好试点效果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试项目,针对轻、中、重度污染地块采取不同治理模式。

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以含异味、恶臭等污染物地块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强化土壤修复施工期间信息公开。加强污染土壤转运监管,探索实行转运联单制度,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遵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污染土壤存储应当采取防渗、覆盖等措施。对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综合采取制度控制、长期环境监测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

八、提高固废利用效率

强化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协同共治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

(一)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减缓垃圾增长速率。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示范小区(村)创建。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

完善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在分类回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构建以分类收运、资源回收利用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提升工业固废处置能力

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依法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从严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开发应用有利于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工艺技术,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逐步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价值低的低端落后产能。

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实行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园区内项目、企业、产业有效组合和循环链接,打造绿色工业园区。根据《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河北省“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结合行唐县实际情况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保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深化实施工业固废分类贮存。指导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产生固体废物的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分类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固体废物记录台账,实现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全流程可追溯、可查询。

(三)稳定危废无害化处置率

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督促各产废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并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按照“就近收集、规范储运、应收尽收”原则,依托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进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分级分类管控。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转移联单管理,督导企业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相关信息。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控非法转运。加大对收费站点、道路卡口等的巡查力度。严格区域内涉酸项目管理,原则上禁止跨市转移、利用和处置废酸。

强化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检查。督导企业制订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加大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分批对区域内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规范化监督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识别标志设置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贮存、利用、处置等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大危险废物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重点环节、重要场所智能监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促进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智能转换,完善智能化监控体系,切实提高全县危险废物环节管理水平和效率。

九、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实施农村污水差异化管控,建立城乡一体化、智能化污水处理体系,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2025年,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湿地和农田环境保护。实施农村污水差异化管控,着力推进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城乡一体化、智能化污水处理体系,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或分散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建立城镇(园区)周边城乡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机制,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收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的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探索或引进成本低、效果好、适合北方农村地理气候条件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就地处理技术,不断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杂排水(灰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回用治理。

消除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整治,保持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实施岸坡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对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快建设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储、运输和处置体系。

持续巩固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根据村庄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要,合理配备垃圾桶、生活垃圾投放点、生活垃圾清扫工具、密闭垃圾收集车等设施设备,对农村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全面收集。根据垃圾收运模式和运输半径合理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化方式,淘汰或改造敞开式收集设施设备,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压缩自动卸载车辆,禁止随意倾倒。科学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合理配置收集转运设施,深入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不断提升第三方保洁服务公司服务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统筹推进垃圾处理,科学配置处理设施。按照“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市场化运作”原则,合理布局新建处理设施,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治理水平。垃圾终端处理能力要满足当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现有设施不足的,要尽快增强处理能力。到2025年,稳定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全县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快绿色农业发展。以搞好省级示范点为抓手,大面积推广有机农业。全面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业生态修复力度,探索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全面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推进只里乡、独羊岗乡、上方乡、玉亭乡建设机耕路、灌溉节水设施、土壤改良等项目的实施,高标准建设农田3万亩。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到2025 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畜禽粪污基本得到综合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十、提升生态环境支撑水平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进城乡绿地系统建设,创新生态价值多元转化路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建立健全两区三廊多核心的生态安全格局。提升森林、湿地、农田三大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加强自然生态屏障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和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建好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林区、中心城区城市森林与生态景观区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推进矿山治理修复。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和符合条件的露天矿山转地下开采,强化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治理,加快开展矿区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明确整治与修复要求,落实用地规模、边界,完成全县4 个持证矿山的关闭取缔工作。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矿山生态修复,针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标准,综合确定”一矿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景则景,推动废弃矿山治理与复垦造田相结合, 积极开展植树复绿和综合整治,加强矿山边坡治理监测。“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县163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森林提质增效。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在宜林荒山荒地,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低山丘陵和山前平原区(非耕地)大力发展经济林。推进太行山绿化工程,完善城镇园林体系,抓好京昆高速、朔黄铁路和兴阳、正繁、宝平等国省干线绿廊绿道建设。到2025年,完成营地造林3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3.18%。

加强耕地保护修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优质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全面推进耕地土壤保护。推行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严禁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持续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节水灌溉,改良土壤,提高地力。2025 年,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

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统筹实施污水处理提升、雨污分流改造、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等工程。积极推进郜河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在行唐县富阳南路以东、郜河以南、玉城污水处理厂西北方向建设折流式水平潜流湿地1座,在郜河执阳拦水坝下游建设后置生态净化塘1座,在后置生态净化塘下端河道内建设河流型自然表流湿地。通过湿地作用提升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确保尾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改善受纳水体郜河的水生态环境,促进郜河生态系统平衡,保障白洋淀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优化郜河生态格局,对现有河道、荒滩、荒地等进行地貌改造和调控,修复多元生境。

(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聚焦国家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类创建指标,积极推进一批综合治理、生态价值转化、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惠民等示范项目建设。 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靠拢,谋划生态园区、生态社区、生态街区、生态小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等创建。

十一、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严格化学品、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切实保证环境安全。

(一)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规划统筹编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环境风险防控方案,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对沿河重点企业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建立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选择重点行业探索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实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产废者连带责任,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尾矿库、渣场风险管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有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渣场)整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尾矿库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成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特征污染物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编制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加大企业环境应急演练频次,加强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环境应急专员制度,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生物物种保护及生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专家共享机制,推进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信息,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完善区域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三)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推进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排查,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严格管控从事化学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企业,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

(四)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按照辐射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确保废旧放射源回收率100%。进一步壮大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充实辐射应急设施、设备,推进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安全管理,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电磁环境监管,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十二、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监管能力建设

有序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预警。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绩效评级差异化减排,实行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配合石家庄市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提升科学精准治污水平。精准落实预警措施,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长期监测+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土壤监测新模式,整合优化地下水监测体系,形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推进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和管理培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鼓励加大远程执法抽查频次,整合无人机飞检、分表计电、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强化科技信息化应用,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严格日常监管执法。依法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加强对工业固废、危废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废水偷排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向地下排放污染物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曝光违法企业名单。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培育生态文化建设人才队伍。重视同国家、省市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团队合作,通过签订战略协议等方式组建生态文化培训教育人才队伍。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增加专职人员配置,采取针对性培训等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保人才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环保人才数据采集体系和信息平台,开展生态环保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机制政策创新研究,定期开展人才工作评估和发布人才发展报告。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建立生态环保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十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行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预计总投资约1.08亿元,其中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3项,预计投资0.486亿元,占总投资的45.01%;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1项,预计投资0.558亿元,占总投资的51.66%;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1项,预计投资0.036亿元,占总投资的3.33%。重点项目清单及投资概算详见下表。

为保障重点工程资金投入,必须广开门路,多方面、多形式、多渠道筹措。结合行唐县实际情况,资金筹措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积极争取国家、河北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投入的专项资金,广泛引进外来资金共同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上级政府拨款、本级政府专项建设经费、社会集资、建设单位自筹、其他来源等。

 

序号

类别

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实施

时间

1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3号玻璃熔窑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对3号玻璃熔窑烟气脱硫除尘改造,采用半干法脱硫加布袋除生器工艺进行深度治理

1350

2021年

2

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熔窑烟气治理SCR脱硝提效改造项目

对玻璃熔窑SCR脱硝装置在现有脱硝反应器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对现有反应器扩容及入口烟道进行改造、对现有耙式吹灰器进行改造,新增入口烟道导流板、新增固定式吹灰器,增加催化剂模块;备用烟气治理设施新建一台与原SCR脱硝并联的SCR脱硝反应器

1014.73

2021年

3

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行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对现有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提升改造,1#2#炉各加装一套SCR系统

2500

2023年

4

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行唐县分局

郜河人工湿地工程

在行唐县富阳南路以东、郜河以南、玉城污水处理厂西北方向建设折流式水平潜流湿地1座;在郜河执阳拦水坝下游建设后置生态净化塘1座;在后置生态净化塘下端河道内建设河流型自然表流湿地。

5582.46

2022年

5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

行唐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试项目

根据2022年河北省受污染耕地治理动态调整相关数据为基础,针对轻、中、重度污染地块采取不同治理模式。通过施用土壤钝化剂、喷施叶面阻控剂、低积累小麦麦种调换和深翻等单项技术和组合技术措施,完成3000亩农用地安全利用任务

360

2022年

合计

 

10807.19

 

 

十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组织领导,严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形成行唐县党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建立问责制度,本着“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分解落实任务

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将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

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组织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和完成进度。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和完成进度。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明确发改、经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

紧跟上级部署,及时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要求,强化政府行政执法职能,加强部门间衔接,探索实施按日处罚、扣压等措施,形成有助于规划实施的执法体系。

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建设覆盖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等方面的七大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保障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资金保障

积极申请国家专项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积极申请国内各级各类银行贷款融资,建设生态基础设施;加大行唐县对外开放与交流的力度,努力争取国外企业的外资投入,建设生态产业项目。逐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以多种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效益。

(五)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等方面,推广示范适用技术,积极开发、引进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环境保护项目,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支持系统,加强创新平台的建设和优化布局,强化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充分发挥环保专家的作用,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六)落实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定期对县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结合政策变化和全县实际,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行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