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首贷续贷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便利性,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河北银保监局行唐监管组、人民银行行唐支行联合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 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府主导、监管推动、机构参与、多方聚力”为原则,逐步打造成集金融政策宣传、信息集成、业务咨询、信贷融资、担保增信等为一体的“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多层次、高效率的首贷、续贷融资服务,实现金融服务与普惠金融重点群体的精准有效对接,为企业办理贷款业务提供一条快捷通道,实现“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目标。
- 服务方式
(一)优化线下服务。
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加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的标识牌。
1.为企业提供贷款政策解读、贷款咨询等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对金融知识、贷款政策措施不了解的问题。
2.为首贷续贷小微企业提供精准、快捷服务,推进解决“融资难”“融资慢”问题,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明显提升。
3.银企服务关系实现转变,引导银行由“被动”变“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强化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识,为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细化服务流程。建立“窗口+平台”模式,“首贷续贷服务窗口”专员向企业宣传介绍企业开户、金融支持政策及首贷续贷主要申请条件。建立“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上平台,对于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在线登记、信用查询授权,企业需求线上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首贷续贷”服务团队,明确“首贷续贷服务专员”,及时处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根据自定原则分派给行内各分支机构进行后续对接,适时将对接开展情况线上反馈。(具体流程见附件)
三、服务内容
(一)金融政策咨询。收集汇总并及时更新金融政策,专人负责对接,告知咨询人最新政策及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指导客户规范申报资料。
(二)企业开户受理。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探索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行政审批服务协同联动、信息共享,主动为企业安排上门核实,在确定企业符合开户条件后,立即为企业开立对公账户。
(三)首续贷业务推介、受理。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通过专窗专人指导,乡镇(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心设置咨询台,扩大信贷覆盖面,为借贷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提供便利和支持,对于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中心将配备服务专员为其提供受理或指导服务,企业可“货比三家”选择贷款条件最优惠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1个工作日内回应企业融资需求。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续贷审批绿色通道,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缩减申请材料要件数量,续贷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四)信息、信用查询绿色通道。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运用政务系统查询电子证照等企业基础信息,通过信用绿色通道查询企业政府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等数据,依据更加全面的信用数据授予相应的额度,以更高的额度和效率让守信企业和守信者享受信用红利。
(五)业务办理反馈。对提交的业务申请要及时录入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监测。同时,定期做好本试点业务办理和运营情况总结评估。
四、职责分工
(一)建立信贷产品发布体系。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梳理制定首贷续贷产品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要素。经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审核后,集中摆放或通过线上系统进行展示,方便客户随时查阅,手册内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入驻金融机构)
(二)建立业务流程监测体系。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反馈业务受理情况,建立业务流程监测体系,对客户提交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合同签订、抵质押登记、贷款发放等环节办理的进度及时登记反馈,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及时汇总业务办理情况,协调相关事宜。(责任单位:河北银保监局行唐监管组、人行行唐支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
(三)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首贷续贷审批流程完成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力度,持续做好贷款企业监测,提高实地调查回复频度,确保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责任单位:河北银保监局行唐监管组、人行行唐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四)建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上平台。建立“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平台,开通企业融资线上服务,将贷款申请、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现线上一站式申请办理,让企业最大程度减跑动、减材料、省时间,便利企业获得贷款。(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关金融机构)
(五)建立银行轮值机制。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常驻人员2名。1名由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抽调,负责中心的运作,联系审批大厅相关部门;1名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轮流派驻,实行周轮换,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轮流进驻服务中心,驻点时间为每家银行一周,窗口营业时间与政务服务中心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行唐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成立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及窗口尽早运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做到定岗定责,明确具体负责部门,明确对“首贷续贷服务专员”的工作职责权限与履职要求,专员调整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备。
(二)严格办理时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接到企业首贷续贷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承办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要主动与企业联系对接,于收到企业推送名单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对接结果。建立融资对接台账,持续跟踪企业贷款可得性。
(三)开展评估问效。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要建立业务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首贷续贷业务开展情况,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对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强化风险防控和跟踪评价。对贡献突出的机构或个人,将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开渠道,宣传推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主体大力普及普惠金融发展理念,提升社会舆论关注度。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上报、汇总推广,积极搭建业务交流、研讨以及成果展示等平台,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小组
2.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流程图
3.企业续贷业务申请材料参考目录
附件1
行唐县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王志刚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柳建敏 河北银保监局行唐监管组主任
刘 利 人民银行行唐支行行长
仝卫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孙福杰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附件3
企业续贷业务申请材料
1.授信申请书;
2.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机构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3.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征信查询授权书;
5.上、下游商务合同;
6.抵押物权利证明(如为房产抵押贷款);
7.抵押物评估报告(如为房产抵押贷款);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9.银行交易流水(企业及/或实际控制人个人);
10.其他基础资料(较上次贷款申请有变化的需提供),
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0-2.公司章程;
10-3.行业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10-4.法定代表人(或/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或/及配偶);
10-5.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婚烟状况证明文件(结婚证/离婚证等)。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