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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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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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

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行唐县人民政府、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在实地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工作机制,制定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意见》(冀发〔201835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三、主要内容

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共包括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工作原则、整治条件和方式,工作程序,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管理等五个部分。《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总则部分,依次列明了制定本办法的政策法规依据、具体的工作、任务分工,整治条件;第二部分明确了项目的设计条件和编制、评审、审批、立项、项目信息报备核实;第三部分对于项目招标、工程实施及完工后的化验检测、质量评价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明确了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程序、报备程序、移交程序及资料管理;第五部分明确了项目进度及资金的拨付程序和后期管护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和《办法》有效期限。

四、工作落实

(一)强化政府主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土地整治项目建立健全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工作任务,监督和指导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土地整治中的重大事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配合土地整治项目的工作。

(二)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立项、变更、验收的审批方案,严禁擅自更改和调整。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方案时,需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变更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三)严格土地整治项目计划管理

凡列入县政府确定土地整治项目的村,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目标完成整治任务凡未列入县政府确定土地整治项目的村,一律不得擅自启动土地整治项目。自土地整治项目方案批准之日起,在其界定范围内,各部门不再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内的补充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粮、棉、油等农作物以外的经济作物及建设占用。

(四)严格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进行后期管护、管理,严格落实土地整治项目政策进行管护。

 

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唐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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