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
(2024年版)解读
(2024年版)解读
行唐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
(2024年版)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和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县直部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对下放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评估。最后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行唐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下放事项清单》),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涉及7个领域,共计17项,包括:城市管理领域7项、文化旅游领域3项、生态环境领域2项、水利领域2项、农业农村领域1项、民族事务领域1项、宗教事务领域1项。《下放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核通过。行唐县政府办公室起草印发了《关于公布<行唐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下放事项清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后取消的乡镇政府赋权事项,依法由县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继续行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下放事项清单》内容及时调整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调整等工作,确保执法事项“收回来、衔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