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
行唐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目录的解读
行唐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目录的解读
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
行唐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目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省、市政府扎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如下制定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实施两个目录
各单位不得再要求开具《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之外的证明;《行唐县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所列7项证明事项,一律按照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予以调整。
(二)强化工作衔接落实
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间涉及协助核查的事项,建立顺畅高效、快捷便利的核查信息发送和反馈机制,确保告知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目录动态管理
目录公布后,各部门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四)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组织实施,做好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减少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