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对行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行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刘丽琼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疏导、管理,努力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一、加强上下学的管理
一是错时错峰上、下学。各学校上下学时段,根据年级段情况,各年级错时5到15分钟,避免同一时间集中接送的情况。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学生专用通道和专属学生的等候点,确保在错时时间内有效分散接送学生及家长人群,避免校门口车辆和人员集中聚集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隐患。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结合“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各学校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交通意识和法规意识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上下学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车等,减少私家车的接送,使用私家车辆接送学生时,可以选择学校附近的停车区停车,再步行接送;在学校门口附近停车时,尽量不逗留,接送完孩子迅速开离,从而提高校园周边整体交通安全水平。
三、加强部门沟通联动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教育局与县交警大队加强沟通协作,实行城区重点学校节假日报备制度,在学校门口由学校值班人员和交警设立“护学岗”,学校与交警部门相配合,维护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离返校时交通拥堵,保障了师生离返校时交通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行唐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相康
抄报:县人大代表工委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抄送:行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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