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科工局建议字2023第101号
对行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强: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扶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快县城经济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8月17日,按照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冀扶〔2016〕15号)文要求,行唐县盛唐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是国有独资企业,初始注册资本10000万元,隶属于行唐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我县扶贫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17年11月3日盛唐担保、农村信用联社、人保财险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协议依据《行唐县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方案》(行政字〔2017〕67号)制定了风险分担机制,即有“政银企户保”合作各方--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风险共但比例(1:2:7)承贷相应责任。2019年2月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贫困县担保基金规模的通知》(冀扶贫脱贫办〔2018〕56号)要求,2019年2月将担保基金规模调至2000万元,为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吸纳更多的信誉优良、经营规范的非扶贫企业纳入公司担保服务范围。2021年9月已将扶贫资金注入的担保基金2000万元置换为非扶贫资金,更好为我县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一是加强宣传。依托县金融发展服务组织,2017年,公司成立初始,在我县召开有各乡镇三级服务组织成员、多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参加的政策培训会。同时,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融资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力促好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建立台账。本着“只要你对我有所需。我就对你有所为”的工作理念,建立服务对象台账。同时,积极进行融资调研,让企业了解我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对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择优向金融机构推荐。
三是助企纾困。深入对接企业,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防止政策空转,提升工作效能。优化银企合作方式。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向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广泛推介,通过“多对一”银企交流方式,让企业站在更加有利的地位,力争让企业享受到“授信最高、流程最简、利率最优”的金融服务。
截至目前,已为我县6家企业提供1840万元担保服务(2018年5月30日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石家庄广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865万元担保服务、2019年10月26日为行唐县祁峰家庭农场提供100万元担保服务、2019年10月25日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河北辰雨基业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提供300万元担保服务、2021年12月30日为行唐县绿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280万元担保服务、2021年12月30日为行唐县新青年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195万元担保服务、2022年1月6日为行唐县地润林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100万元担保服务)。
2023年6月2日
领导签发:习庆晓
联系人及电话:金涛
抄报: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