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水利局
关于公布行唐县2022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
安全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公布行唐县2022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
安全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石家庄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以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分级在新闻媒体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河长制”人员变动调整情况,我局调整了2022年度行唐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按照县级领导分包乡镇的通知及乡、村上报的防御责任人名单,我局调整了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