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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公示
日期:2023-09-01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127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140万元,用于14万亩夏玉米“一喷多促”工作。为做好夏玉米“一喷多促”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增强作物抗逆性、提高单产,保障秋粮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以保障夏玉米、大豆生产安全为目标,对全县14万亩夏玉米开展杀虫杀菌剂、叶面肥、调节剂、抗逆剂、抗早保水剂等喷施,达到提升抗逆、减少损失、提升单产,有效控制玉米南方锈病等重大病虫为害的效果,为确保秋粮丰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用途。根据夏玉米种植情况,采取先喷后补方式。资金用于开展夏玉米“一喷多促”带药肥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补助,全县拟计划补助面积14万亩,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共计140万元,重点支持带药肥专业化统防统治,突出玉米南方锈病等重点病虫防治。
(二)补助对象。资金补助对象为开展夏玉米“一喷多促”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三)关键环节。各乡镇(开发区)要抓住灌浆关键窗口期(8月8日-9月8日),实施“一喷多促”,达到提升抗逆、减少损失、提升单产的效果,确保玉米南方锈病等重大病虫不在我县流行扩散。
三、进度安排
(一)分解任务。我县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140万元,完成14万亩夏玉米“一喷多促”,各乡镇根据玉米生育期、地块相对集中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地块,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8月31日。
(二)遴选主体。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重要作用。农业农村局负责发布遴选公告,各乡镇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报名。根据服务主体资质、作业能力、作业设备,择优确定主体,为方便项目管理验收,原则上一个乡镇遴选不多于2个服务主体,完成时限2023年9月1日-9月2日。
(三)签订协议。各乡镇与服务主体签订夏玉米“一喷多促”实施协议,确保依规有序开展,完成时限2023年9月3日前。
(四)落实任务。各乡镇抓住夏玉米生育关键时期,及时指导服务主体开展统防统治作业。完成时限2023年9月9日前。
(五)核实面积。服务主体必须提供作业轨迹、作业明细表,在村、乡镇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完成时限 2023年9月15日前。
(六)组织验收。验收采取各乡镇自验,县级抽验的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每个乡镇组织一名技术人员全程旁站监管,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2023年9月15日前。
(七)兑付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各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9月2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安排部署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强化病虫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技术培训,科学指导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资金管理。主管科室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特事特办、不误农时、及时防控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程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付情况要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监管系统。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四)强化督导问责。在项目实施关键环节,各乡镇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将由纪委严肃处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
附表:2023年夏玉米“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任务分解表
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
项目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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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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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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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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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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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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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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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羊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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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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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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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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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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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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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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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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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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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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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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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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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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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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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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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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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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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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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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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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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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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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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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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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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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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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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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