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司法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行唐县司法局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行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行唐县司法局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统筹推进行唐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负责全县的法学教育和本系统干警的岗位培训;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公证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社区内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
2、机构情况:我局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2023年末我局实有人数59人,其中行政干部工人32人,事业人员6人,离休1人,退休20人。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行唐县司法局2023年度总收入 84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55元。2023年我局总支出8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7.21万元,公用经费77.87万元,项目支出215.4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真抓实干,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管理水平。
绩效目标:提高全县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民主与法制建设。
绩效指标:组织法律宣传,宣传活动4场次,宣传资料印刷册数不少于2000册,普法考核覆盖人数不少于1200人。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率达90%。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和办理数不少于200件;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培训4次,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力度,安置帮教人数不少于800人。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2.促进司法系统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绩效目标:加强机关后勤保障,确保正常办公化境需要。
绩效指标:保障司法相关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办公自动化覆盖率达95%。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自收到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当日由局财务有关人员向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有关领导汇报文件精神及我局全年财务工作收支情况,由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有关事宜,并在自评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公开自评报告及决算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 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了各股室、中心对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评,2023年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已达目标任务要求,资金使用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总体绩效目标。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23年调解案件受理数指标值为2000件,矛盾纠纷调处率为90%,及时调解率为95%,实际全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543起,成功调处3455起,调解成功率97.5%,涉及金额1177万元,其中调解疑难复杂案件53件,全年没有发生过民转刑案件,超额完成任务。
(2)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情况。2023年底列管社区矫正对象259人,解矫210人,接收矫正对象229人,其中缓刑224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全年共接受委托社会调查评估279件,完成评估报告279份。重新犯罪0人次,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为0。2023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5名,严格按照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录入率达100%,对在押服刑人员信息核实累计220起,核实率100%;全县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对刑释回归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
(3)法律援助和办案业务情况。热线咨询人数780余人次,现场咨询1300余人次,完成率为100%。省市分配我县法律援助案件指标为350件,办理率为85%;全年实际完成值854件,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244%,法律援助受理案件796件,办理率为93.2%,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深入推进依法执政,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全县各级领导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有力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治县成效明显,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建设成果。
(2)全面完成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物质保障和业务培训指导,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全覆盖和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应援尽援,强化了弱势群体维权保障,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
(3)通过对刑释解矫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等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过渡性安置,维护了社会稳定;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成为守法公民,为社会稳定了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各类目标任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服务对象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和各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得分92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在预算执行中存在支出进度与计划有出入的问题。
- 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在明年的财务管理中我们会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督促各科室,按照进度做好资金支出工作。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1 |
张志强 |
行唐县司法局 |
局长 |
一级主任科员 |
2 |
杨利军 |
行唐县司法局 |
党组成员 |
三级主任科员 |
3 |
郭志动 |
行唐县司法局 |
会计 |
政工师 |
4 |
吴 铮 |
行唐县司法局 |
会计 |
一级科员 |
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汇总表 | ||||||||||||
主管部门:行唐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预算数(调整后) | 执行数(至2023年底) | 结余数 | 结余交回财政数 | 自评得分 | 自评结果应用意见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市级 | 县(市)区级 | |||||||
1 | 信访维稳经费 | 行唐县司法局 | 11.917 | 11.917 | 0 | 0 | 99 | |||||
2 | 城区调委会 | 行唐县司法局 | 3 | 3 | 0 | 0 | 98 | |||||
3 | 村级民调主任补贴 | 行唐县司法局 | 12.156 | 12.156 | 0 | 0 | 95 | |||||
4 | 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 行唐县司法局 | 3 | 3 | 0 | 0 | 99 | |||||
5 | 诉调对接中心经费 | 行唐县司法局 | 18 | 18 | 0 | 0 | 98 | |||||
6 | 法律援助经费 | 行唐县司法局 | 3 | 3 | 0 | 0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