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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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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

工作的通知

 

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依据《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石人社字﹝2019﹞38号)相关要求,为顺利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我中心从20246月起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一、岗位征集时间

行唐县内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统一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14日至710日。

二、岗位征集对象

行唐县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管理规范及适宜接受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及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见习任务,优先考虑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三、见习对象

    1)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每个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见习单位不得接受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仍然有效的人员参加见习。

四、补贴标准:

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地址:行唐县启新大街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人:姚会丽    联系电话:0311-829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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