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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住建局2020年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日期:2020-05-15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第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为按时完成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县跨部门“双随机”定向抽查全覆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在本县注册的建筑、市政、道路施工企业。
抽查比例:按照20%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抽查的检查事项,对以下事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成立2020年“双随机”联合抽查领导小组。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并通过石家庄政务公开平台及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认真制定本次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定向抽查有序开展。
(三)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