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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住建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0-05-03
2020年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14个)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子项 | 检查内容 | 抽查方法 | 检查依据 | 检查结果 |
1 | 建设工程 | 施工许可手续 | 是否办理相关手续。(选是 或否) | 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许可办法》 |
(填写正确或不正确) |
2 | 违规销售商品房 | 违规销售商品房 | 是否擅自预售商品房的(选是 或否) | 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是否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选是 或否)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 | |||||
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
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选是 或否)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
是否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选是 或否)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 |||||
是否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选是 或否)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 |||||
是否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选是 或否)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 | |||||
3 | 建设工程质量 | 房屋建筑 | 是否按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选是 或否) | 抽查、抽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 |
市政基础设施 | 是否按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选是 或否) | 抽查、抽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 |||
城市轨道工程 | 是否按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选是 或否) | 抽查、抽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 |||
4 | 就《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全市燃气行业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 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是否到位(选是 或否) | 现场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5 | 建设工程劳务活动 |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监管 | 1.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备案(选是 或否) 2.劳务管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劳务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选是 或否) |
抽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二条;2、《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9号;4、《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9号第十二条 |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储金)监管 | 1.预储金缴存数额、工程进度与工资发放是否同步(选是 或否) 2.工资卡是否在工人手里及数额(选是 或否) |
1、《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2013年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二条;3、《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 ||||
劳务作业分包行为检查 | 劳务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到位(选是 或否)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二条;2、《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2013年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9号;5、《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 ||||
6 | 供热市场秩序 | 供热企业《供热许可证》 | 1、供热企业是否办理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许可证》许可的供热区域是否与检查当时的供热区域相符,是否超出许可的范围供热;(选是 或否) 2、《供热许可证》登记的法人是否与实际公司法人为同一人;(选是 或否) 3、《供热许可证》登记的法人是否存在相关信息未及时变更等。(选是 或否) | 现场抽查 |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 |
是否存在捆绑收费 | 1、供热企业或供热企业委托收费单位,是否存在将热费收缴与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捆绑收取;(选是 或否) 2、是否存在未缴热费而导致停水、停电的现象。(选是 或否) | |||||
供热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 供热设施及危险辅助设施是否安装有安全警示标示,以前安放的警示标示是否有被擅自移动、覆盖、拆除、损坏等。(选是 或否) | |||||
7 | 建筑施工安全 | 安全管理 | (一)是否有安全管理保证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选是 或否) (二)是否有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选是 或否)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现场作业人员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 |
基坑工程 | 1、保证项目是否到位。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选是 或否) 2、一般项目是否到位。包括: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选是 或否)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 |||
高处作业 | 是否有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选是 或否)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 |||
市政施工安全 | 安全管理 | 1、安全管理保证项目是否到位。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保证项目是重点检查项目。(选是 或否) 2、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是否落实。包括: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与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安全标志。(选是 或否)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现场作业人员 | 冀建建【2002】136号 | ||
施工机具 | 是否有木工机具、道路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选是 或否)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冀建建【2002】136号 | |||
8 | 民用建筑节能执行情况检查 | 建筑工程节能备案 |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否落实。(选是 或否) | 设计文件检查等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三条《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条《石家庄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
建筑节能现场检查 | 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是否落实。是否到位。(选是 或否) | 质量保证文件、实地检查等 | 《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条《石家庄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四条 | |||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否落实。(选是 或否) | 质量保证文件、实地检查 | 《石家庄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 | |||
建筑产业化促进工作的日常监管 | 建筑产业化促进工作的日常监管 | 1、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选是 或否) 2、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选是 或否) 3、是否落实住建部、住建厅颁布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选是 或否) 4、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审查、备案。(选是 或否) 5、是否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选是 或否) 6、节能产品进场见证取样是否落实。选是 或否) 7、施工环节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否落实。(选是 或否) 8、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是否推广使用。(选是 或否)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查勘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冀政发〔2015〕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6〕29号)、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中心加挂市建筑产业化促进中心牌子的批复》(石机编办〔2016〕70号) | ||
9 |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企业资质条件及资质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的市场行为。 | 不定期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定期实施检查。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事项,开展专项检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 |||||
10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 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建筑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
11 |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 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
12 |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 在建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执行国家或省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等情况。 | 不定期检查、专项抽查 |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 | ||
13 |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是否违反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七条; | ||
14 | 房地产市场行政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行业标准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 | 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案卷审查;投诉处理;年度报表审查;备案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