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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稿件来源: 日期:2019-10-11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部门名称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1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五条;部委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部委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部委规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2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部委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3 对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发包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4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产管理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部委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5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五条;
部委部委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部委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三十五条。
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6 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图章、图签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个人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稽查办、勘查设计管理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 勘察设计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7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部委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承包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8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工程监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09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部委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部委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0 对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产管理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房屋预售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1 对违法劳务作业分包行为的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2013年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9号第八条;《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六至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2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第20条-第23条。 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各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等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监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大所污染防治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 各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3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大所污染防治管理处罚条例》第1、2、3、4、5、6、7、8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租赁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个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4 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燃气供热违法违规的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管理处、供热管理中心、燃监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第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
城市燃气、城市供热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5 对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招投标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6 对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的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投标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九章
建筑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7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工程监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8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部委规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七)项。 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19 对建设单位违反建筑法规定要求建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第(七)项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0 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部委规章:《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部委规章:《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建筑设计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1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五条;
部委规章:《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部委规章:《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2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五条;部委规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3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有关单位、个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4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按建筑节能执行标准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条。
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3、《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第四十三条、四十四、四十五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5 对未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行为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建档案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141026 对工程造价违法行为的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稽查办、勘查设计管理站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年10月24日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月2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部长令,2014年2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三条;《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年10月24日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月3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1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稽查办、勘查设计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2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2、《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九章 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三十一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九条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3 建筑材料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 建材装备使用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七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三条、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5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第八条至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标准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7 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建档案馆 1、《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2号)第十一条 2、《城市建设档案馆管理规定》(2001建设部令第90号修正)第八条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检查 1411008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中心 《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第四条 民用建筑节能各方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