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石家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行唐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履行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变化、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县政府审定。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行唐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唐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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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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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
行唐县司法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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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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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唐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行唐县分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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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唐县“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行唐县应急管理局 |
2026年12月 |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