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唐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行唐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行唐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认真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69号)和《石家庄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22〕62号),加快我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增效,实现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促进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质量,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到2025年,全县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普遍达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助力建设现代化新行唐。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石家庄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在保障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制定服务目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公共数字文化标准,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规范化。加强以评促建,合理运用评估定级结果,鼓励通过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等方式,加大奖优力度。〔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1.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上等级。县文旅局要对标全国公共图书馆、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谋划实施文化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上台阶,提升场馆评估等级。2025年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评估定级普遍达到二级馆以上标准。〔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提质。县、乡两级政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参考标准》,加强和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管理,推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党群中心统筹共建,建成规划布局更合理、配套设施更完善、建设水平更高、服务能力更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更好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2025年底前,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普遍达到评估定级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立基层文艺辅导基地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分馆。〔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面达标。按照《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要求,充分利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闲置校舍、文化活动室、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城乡公共服务场所,推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党群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统筹共建,鼓励与农村和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共建,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范围,适当增加旅游、电商、就业辅导等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2025年底,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达到《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要求和“五个一”(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标准。〔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辐射面,增强实效性、便利性为原则,立足城乡特点,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鼓励在城市商圈、特色街区、产业园区、大型社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引入社会力量,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活动、轻食餐饮、非遗展示等服务的“城市书房”“乡村书吧”“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和优化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性功能空间,促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加强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鼓励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生活场景。2025 年底,全县至少建成3个示范性城市书房、乡村书吧或文化驿站。〔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1.深入实施免费开放。深入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真正融入城乡居民生活,鼓励开展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和夜间服务。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加强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拓宽服务阵地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大师课、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拓片制作等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鼓励“走出去”,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等文化活动。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平台作用,面向不同文化社群、不同年龄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准服务。〔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加强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紧扣时代主题和国家大事,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有力量、有筋骨、有温度的群众文艺精品。强化品牌活动引领,创新举办“彩色周末”“优秀群众文艺展演”等文化活动。加大非遗宣传展示力度,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和展示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支持设立全民艺术普及月,鼓励举办全民艺术节,开展大众合唱节、社区文化周、“百姓明星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活动中当主角、唱大戏。创新活动管理和服务手段,探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优化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艺术培训,鼓励以文化馆为主导,联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成立全民艺术普及联盟,搭建推广平台,使文化馆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面向残疾人,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按照相关建设规范要求设置盲人阅览区域;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按照相关建设规范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鼓励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化节”等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面向老年人,建设文化馆老年大学,开展老年人群体数字技能和文化艺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公益文化艺术普及、阅读分享、经典诵读、戏曲进校园等培训和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培育支持农民工文艺团队,推动依托文化馆建设“新市民俱乐部”,为进城务工人员营造温暖精神家园。加强文化拥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军民融合,有序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产品军民共建共享。〔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残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繁荣乡村文化。加大农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力度,支持各类文化资源、文化服务向农村倾斜。加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广泛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活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大影响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盘活乡村文化资源,重塑乡村文化生态。打造节庆新民俗,开展乡村“村晚”等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村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加强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推动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创建,挖掘乡土底蕴,传承乡村文脉。大力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艺术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持续开展“走基层送戏下乡”、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新时代乡村阅读等送文化进乡村活动,每个乡镇每年开展戏剧戏曲演出不少于5场。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的乡村文化旅游点,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冀文旅公共字〔2021〕17号)有关要求,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智慧化建设,加强地域特色数字资源建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信息技术,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创新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2025年底前,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60%以上实现智慧化服务。〔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壮大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实施全民阅读推广人和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人培育计划,鼓励专业文艺工作者、书评人等积极开展阅读推广和艺术普及推广等活动。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特色文化志愿服务,打造有影响力、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学习培训、供需对接和激励保障机制。发挥“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志愿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我县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队伍。2025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支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服务团队;每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至少建立1支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培育1个文化志愿服务品牌。〔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人员保障困难的乡、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保障设施正常运转、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绩效。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兼顾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及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建立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当地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文化企业等文化机构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激励和评价体系。落实公共文化机构岗位人员和经费,保持人才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县聘乡用、派出制、县乡双重管理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以购买公益岗位、选派文化服务志愿者或村干部兼职等形式配置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创新人才交流机制,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型人才和实干型专家。〔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督导检查。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督导检查,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全县乡村振兴、质量强县、文明城市创建、县城建设等各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行动,建立督导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增效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通报。对不达标公共文化设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挂账督办、动态跟进,确保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县文旅局,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