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周边县(市)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6月2日,晋州四中3名学生在深泽县滹沱河玩耍,不慎溺水身亡。6月3日,元氏县1名小学生在槐河玩耍,不慎溺水身亡。此类事件连续发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仍然薄弱,学生家长对监护教育责任没有落实,河道安全管理工作仍有漏洞,教训深刻、令人痛心。
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明确批示,要求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管理,按照“不贰过”的原则,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管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方管控责任,坚决防止溺水事件再次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认识到防止学生溺水是对保护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检验,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汛期水情、雨情变化,抓紧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务必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暑期学生安全意识。县教育局以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负起暑期学生安全教育责任,通过网络、微信、校信通、钉钉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提醒,确保每个学生对“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知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自救、互助和报警方法)尽知熟知,铭记在心。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做到无缝对接,督促学生家长签订不到野外河湖沟渠游泳的承诺书,提醒家长(监护人)落实校外安全的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子女在放学后、节假日、暑假期间等关键时段防溺水教育管理,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出现管理断档。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及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务必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再次发生。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排查风险隐患,对辖区所有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流、水库、水渠、水塘、采砂坑、鱼塘等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建档,一村不落、一坑不漏,逐一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要加强设施防护,在所有危险水域周边均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并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竹竿、安全绳等应急救生设备。要加强巡逻检查,完善巡查看护制度,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成立监督管理队伍,加大巡查频次,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对不听劝阻的,可请求县公安局协助劝离。要紧盯重点人群,对留守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双职工子女以及监护能力缺失的家庭要重点关注,组织村干部、教师上门入户,进行警示提醒,确保不留死角。
四是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人民群众特别是学生防溺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县水利局负责属地水库、水系、内河的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对因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公园内水系的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采砂(除河道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管理;县文旅局负责对景区内涉及水区域的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对露天矿山采坑、尾矿库的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其他水系和坑塘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暑期学生安全管理联席会议、职责分工、隐患排查整改、督导检查、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把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再次发生溺水事故,或因溺水事故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