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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1-25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行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听取并安排部署依法治县工作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4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会印发《法治行唐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分工方案、《行唐县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法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

(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认真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年县委常委会议学法6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在电视台公开讲法治课1次,参加《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法治培训1次。组织全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初谈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班》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年末述法评议工作。

(三)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9月份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旁听庭审,以身边案时刻提醒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水平。通过培训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存在的出庭不出声、答辩无针对性等问题进行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和出庭应诉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自主增加“农机服务”专区,创造性设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全县33个部门、54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全县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的事项31项。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制,采用方式为河北博柯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省市重点企业办理环评报告,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全力推进投资建设项目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中国新闻网以“石家庄行唐:四证齐发项目落地按下快进键”、河北新闻联播以《石家庄行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为题对我县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全力推进审批改革的相关举措进行专题报道。

(二)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县33个部门已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398项,全部开通网办,网上可办率达100%。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累计好差评228万条,好差评事项覆盖率100%。推行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2.5小时内。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共签发电子营业执照42081个,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首套章950套,为企业节省费用支出20余万元。完善企业档案“容e查”系统,为10179家企业提供全天候足不出户档案查询下载业务。建立推行歇业备案制度,优化注销程序,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登记审核流程。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日”等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组织全县480名领导干部参加规范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检查,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扩容,进一步减证便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法监督相关执法部门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深化涉企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办理公证、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等,累计上门服务36次。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

(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2人次,均给予规范答复。做好网站运营维护,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共巡查网站23次,发现问题52处,全部整改完毕。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举行“诚信为本、守信为先”诚信创建示范活动,为33家企业颁发获奖证书。组织50家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会,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法律进企业”宣讲82场次、“法律进学校”宣传48场次,开展防电信诈骗、扫黑除恶、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32场次。印发《行唐县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扎实推进以案释法,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学习、警示教育。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印发公开及备案2件。对现行有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废止2件,失效8件,待修改1件,延期使用7件。

(二)严格合法性审核把关。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题、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一般文件等共计72件。将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及运用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确保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合法性。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行唐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4项,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到一决策一档案。

四、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县政府部门职责任务和职责边界清单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对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持有罚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年检,合格的36个单位在媒体进行公告。对全县111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年检培训考试,培训时长每人60课时,考试不合格取消执法资格。指导各乡镇和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准确把握裁量权基准的适用。

(二)扎实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印发《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次,整改问题22个。组织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146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全面落实“免罚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首次违法登记确认制度,采取音像记录方式对“首违不罚”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轻微不罚、首违不罚”规定有效落实。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络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4条。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5次,集中宣传4次,广泛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问题线索,对发现的两个问题立整立改。持续加强社会治安执法,县公安局在“靖安2023”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中,综合考评获全市第8,同层次县市第1。持续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散装食品专项检查行动,共抽检1247批次,检出38批次不合格,均已依法作出处理。持续开展药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131家药品零售企业、92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立案36起,已全部结案。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完成药品抽检任务26个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批次,化妆品抽检4个批次,全部合格。制发《2023年行唐县“打假保名优”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办理商标侵权类案件4件,未发生商标侵权重大事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对重点执法部门监督检查3次,对乡镇开展案卷评查2次,发现问题34条,均已完成整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管”数据补录,基本完成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工作,共计梳理出检查实施清单128项。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一)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发《行唐县领导包乡镇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行唐县负有安全监管(审批)职责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唐县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了29个县直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总体应急预案为统揽、专项应急预案为支撑、部门重点应急预案为补充,在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起“1+35+40”应急预案体系。全方位组织应急演练5次,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实战性。强化应急值守及处置,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突发事件,立即做到应急响应、指挥调度、协调保障、应急救援“四个到位”。

(三)全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77个山区村庄设立“预警广播机”,配备铜锣等预警工具,35个地质灾害点设立警示标志,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已有设施设置应急避难场所。通过移动协同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依托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巡特警3支191人的县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积极推进成员单位、乡镇、村成立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强化救援队伍培训,完善应对灾害处置机制提升应灾能力。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健全县乡村三级纵向调解网络,针对矛盾纠纷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宽行业调解组织,切实做到“哪里需要调解,人民调解网络就延伸到哪里”。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73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配有基层人民调解员1200人,排查矛盾纠纷2939起,成功调处2880起,其中化解涉企纠纷160起,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

(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不予受理12件,受理29件,审结27件正在审理2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1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9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扩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336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3件,办理各类民事和经济公证事项86件。积极开展第二批“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考核活动,实现每个村(社区)有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在微信群随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一)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邀请市司法局领导对我县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培训。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120项具体指标,列出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争取2024年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制发《行唐县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选聘33名法治督察员组建行唐县法治督察人才库。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的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创新建立“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党委巡察”新模式。开展3次专题督察和1次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压实各单位承担的法治建设责任,向各单位“一把手”传导法治建设工作压力。

(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日常工作和年度监督考核相结合,科学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将法治督察结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复议出庭应诉率、胜诉率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完成2023年度对全县24个县直单位、16个乡镇(开发区)的依法行政考核,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2023年我县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够均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还需进一步推动。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争创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断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深入发掘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特色亮点,学习借鉴先进县(市、区)创建经验,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大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四是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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