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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情况的整改报告

稿件来源: 日期:2021-08-03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情况的整改报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省白洋淀生态修复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指出,我县在全省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被评为良好等次。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查找失分原因,找准差距不足,针对性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得分情况

2020年,我县在省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得分86.96分。其中,入河排污口达标率扣9.57分,得40.43分;重点涉水企业达标率扣1.47分,得48.53分;全年未出现重大以上水污染事故(未扣分),重点项目完成率100%(未扣分),区域限批扣2分。

二、失分内容及原因

(一)入河排污口达标率失分内容及原因

2020年,我县白洋淀流域共有入河排污口2个,分别为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考核标准为《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为地表Ⅳ类)。省全年对上述2个入河排污口开展了47次监测,其中38次达标、9次超标,达标率80.85%,得分40.43分。9次超标分别是:

1.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2月份2次超标;9月份上半月总磷、总氮超标。

2.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2月份2次超标; 7月份2次总磷超标;8月份上半月总磷超标;9月份上半月总磷超标。

(二)重点涉水企业达标率失分内容及原因

2020年,省全年对我县重点涉水企业17家(含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线排放情况进行了考核,其中4家企业8次不达标,达标率98.18%,得分48.53分。

(三)区域限批失分情况

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淀排污口2020年7月-8月连续2个月出现总磷超标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暂停审批行唐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月,扣2分。

三、整改措施

(一)入河排污口超标整改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白洋淀上游流域整治工作,2019年为推进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改造工作;二是加强对两个污水处理厂上游企业的管控,严格控制出水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利用现有工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出水达标;三是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测频次,由原来的一周一次改为一周两次,及时掌握入河排污口主要因子数据,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实施两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0年4月底投资7800余万元,启动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20底完成提标改造,截至目前,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重点涉水企业超标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问题,我县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做出处罚,对行唐县兴开建设服务有限公司1月在线数据总氮超标,罚款12万元,对石家庄市九洲兽药有限公司12月COD在线数据超标,罚款12万元。对经市县核实在线监控设备故障造成数据异常的,不再立案处罚。同时,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管,加密抽检频次,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定期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三)区域限批整改情况

通过不断强化对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控措施,实施提标改造工程,自2020年10月起,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入淀排污口每月两次的监测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白洋淀及上游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提升达到Ⅲ类水的决策部署,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一是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和运行指导,结合在线监控平台及排污口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控排污口出水水质,保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二是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监控涉水企业废水排放情况,严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指导排污企业加强自身企业污水治理能力;三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废水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超标排放等问题坚决予以处罚,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日印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