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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解除行唐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
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的请示

稿件来源: 日期:2021-02-26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解除行唐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

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的请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淀排污口2020年7月-8月连续2个月出现总磷超标问题,未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9月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石家庄市行唐县、沧州市任丘市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函》有关要求,暂停审批行唐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时间为3个月。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我县整改工作已完成,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概况

行唐县第二污水厂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达标验收并投入使用,采用的是CASS生化处理工艺,平均收水4000吨/天,执行的是一级A排放标准。为推进白洋淀流域污染防治、深化污水治理,确保2020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3600万元进行提标改造提标规模10000吨/天,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工艺、进行全面提升,新增加了除臭、反硝化滤池和曝气生物滤池等工艺,提标后出水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超标原因分析

(一)原处理工艺落后。行唐县第二污水厂现行工艺采用CASS生化处理,处理工艺不具备除磷工艺。在断面水质考核因子增加总磷项目后,污水处理厂通过积极采取针对措施,控制总磷排放浓度,近年来总磷浓度值基本控制在一级A标准范围内,但有时达不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排水管网太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全长15公里,出水最终排至郜河。由于管道建设长度太长,且管网深埋地下2-5米,年久失修,部分段管网损坏后不易排查。同时,经咨询污水处理方面专家,判断第二污水处理厂因间歇性排水,管道长,易造成管道内积存水和磷酸盐沉积,在排水时段沉积的磷酸盐随废水排出,导致检测样本中总磷超标,未达到大清河流域污水排放标准。

(三)提标改造工作尚未完成。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底开工建设,建设周期8个月,省市要求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在提标改造项目完成前,出水不能稳定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自接到对我县进行区域限批的有关要求后,我县高度重视,要求“以此为耻,加快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多次专题调度,联系污水处理行业专家提供技术指导,研究制定《第二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县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专班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专人驻场督导,紧盯提标改造、水质监测工作。明确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和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实施监测日报告、工程日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快速协调解决提标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我县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细致进行网格化排查。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开发区及只里乡等相关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和排水管网进行了联合排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至排污口之间管网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接入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和偷排偷放行为经对第二污水处理厂15公里污水管网、沿途10余家企业、40余家商户及居民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两处管网出现管道坏损现象,有少量生活污水、灌溉用水和雨水渗漏到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了封堵维护。

(三)落实水质目标,强化应急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切实加强对向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确保排污企业自身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轻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二是强化临时处置。根据上级帮扶和专家指导意见,采取生物除磷法和化学除磷法并举的方法有效降低总磷排放浓度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处理工艺,增加V型滤池反洗频次,在百乐克综合工艺段增大除磷、药剂投放量,有效控制出水水质磷排放浓度。三是加强实时监测。通过采取手工监测方式在线监测平台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情况,发现数据波动较大时,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四)紧盯目标任务,确保提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优化施工方案,倒排施工工期,督促承建单位统筹协调建筑施工和设备采购工作,合理规划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确保年底前建成投运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从根本上解决超标排放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及效果

自2020年9月下旬以来,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县入淀排污口每月两次的监测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同时,行唐县两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全部完工,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联调联试完成。12月24日第二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验收,12月25日玉城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两个污水处理厂提标后出水已稳定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鉴于上述情况,我县申请解除对行唐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区域限批。

    妥否,请批示。

 

    附件:1.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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