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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河北鑫灏食品有限公司筹建
牛羊定点屠宰厂的意见
                        
日期:2021-05-26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河北鑫灏食品有限公司筹建
牛羊定点屠宰厂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依据《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7〕12号)的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人民对牛羊肉食品的消费需求,经研究,同意将河北鑫灏食品有限公司确定为我县牛羊定点屠宰企业。
设置意见符合《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初验,符合筹建牛羊定点屠宰厂的资格。
对该企业,我县有关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规范运营,确保出厂肉品合格。
请审查。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