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玉亭乡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行唐县玉亭乡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行唐县玉亭乡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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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玉亭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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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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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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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类别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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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事项 |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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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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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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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及可能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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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王亚辉 |
联系电话: |
13301292975 |
填表日期: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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