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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财政局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稿件来源: 日期:2019-03-20
行唐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项目分类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1 会计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绩效监督办公室 绩效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各相关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对相关抽取比例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每年不少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20%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2 资产检查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六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国资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结合财政收支、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和当年检查计划,确定抽查比例。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3 政府采购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处工作人员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县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30%(近三年内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重复检查)。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4 财政票据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使用财政票据的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 每年1次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