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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财政局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19-03-20
行唐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项目分类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检查人员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1 | 会计检查 |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绩效监督办公室 | 绩效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 |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 各相关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 对相关抽取比例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每年不少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20%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2 | 资产检查 |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六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国资中心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 行政事业单位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结合财政收支、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和当年检查计划,确定抽查比例。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
3 | 政府采购检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政府采购办公室 | 政府采购处工作人员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县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30%(近三年内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重复检查)。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4 | 财政票据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 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 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使用财政票据的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 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 | 每年1次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