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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稿件来源:行唐县财政局 日期:2017-08-14

 

行唐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
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091001 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填写会计凭证、保管会计资料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 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单位: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091001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 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单位: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091001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 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第三十条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单位: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091001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 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尚不构成犯罪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091002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九条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091002 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虚假情况,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九条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091002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 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2 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           法人、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3 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预算科、国库科、监督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办、农业科、债务科、经建科、、综合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091003 违规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预算科、国库科、监督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办、农业科、债务科、经建科、、综合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单位: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3 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收费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0号令)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单位:5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091003 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预算科、国库科、监督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办、农业科、债务科、经建科、、综合科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第十七条单位: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
 
091004 随意改变会计要素、财务会计报告,未按规定结账,清偿资产、核实债务,拒绝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情况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监督科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三十九条单位:3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091004 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会计科、监督科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条         法人、其他组织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四十条单位:5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091004 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公积金,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分配利润,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二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4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1004 未按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七十四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1005 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5 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转让或违规分包中标项目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五条     法人、其他组织    
091005 政府采购评标不正当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     公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091006 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无    无   
091006 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1006 违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二条     法人、其他组织    
091006 非法干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1008 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3001 组织非税收入征缴 行政
征收
县财政局 收费科         《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第四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8001 会计检查 行政
检查
县财政局 会计科、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法人、其他组织    
098002 财政票据
监督检查
行政
检查
县财政局 收费科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098007
新增事项
政府采购检查 行政
检查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法人、其他组织    
098008
新增事项
资产评估监督检查 行政
检查
县财政局 国资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一条           法人、其他组织    
098009
新增事项
资产检查 行政
检查
县财政局 监督科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六十九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