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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公安局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稿件来源: 日期:2023-06-15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2023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行唐县公安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行唐县公安局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

牵头部门:行唐县公安局

配合部门:县消防大队、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时间安排

20236131031日。

、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跨部门抽查根据抽查的行业,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县公安局所涉及的 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旅馆业事项进行抽查;县消防大队所涉及的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等事项进行抽查;县人社局所涉及的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抽查;县卫健局所涉及的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抽查。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成立状态的旅馆业

(二)抽取比例: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信息风险分类,A类企业(低风险)50%比例随机抽取个体工商户按5%比例随机抽取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牵头单位通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配合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执法机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各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抽查记录表或当场使用手机App进行录入,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在双随机办的统一领导下,行唐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现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七、工作要求

各参与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细化工作分工。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2023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附件: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企业(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