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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日期:2025-04-2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不动产坐落于行唐县辖区范围内。
三、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在受理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规划核实证明、经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包含规划验收合格内容)(原件);
6、房屋测绘报告及房屋调查表(原件);
7、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时提交并核对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宗地图。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储藏室除外)每件550元。财税〔2016〕79号小微企业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六、办理流程
1、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2、EMS快递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缴费)→审核→登簿→发证。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行唐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665897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9月—5月)
8:30—12:00,14:30—17:30(6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