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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建设用服务指南
日期:2024-03-28
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子项名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申请条件:不动产坐落于行唐县城区范围内。
七、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或证明;
4、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缴纳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6、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时提交并核对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九、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缴税)→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十、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一、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房产交易不收费;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储藏室除外)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三、办公地点:
行唐县龙州镇承泽路1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四、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五、办公电话:82665897
十六、投诉电话:8266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