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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建设用服务指南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3-28
                                                            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设立依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子项名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五、实施依据: 《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申请条件:不动产坐落于行唐县城区范围内。

七、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或证明;

4、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缴纳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6、其他材料: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时提交并核对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九、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缴税)→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十、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

十一、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房产交易不收费;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储藏室除外)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三、办公地点:

行唐县龙州镇承泽路1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四、办公时间:

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五、办公电话:82665897

十六、投诉电话:8266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