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化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窗受理)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3-28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不动产坐落于行唐县辖区范围内个人全款买卖二手房(不含抵押)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的办理情形

三、办理条件

1、二手房转移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二手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二手房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二手房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需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申请二手房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7、申请转移的二手房涉及的水、电、气需无欠费、无争议;

8、设有抵押权、处于出租状态的二手房,暂不列入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一并办理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交易双方户口本;

6、税务机关所要求填写的相关资料(在咨询台领取填写存量房纳税申报审核表、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

7、交易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能证明家庭婚姻状况的材料);

8、不同情形提交材料:

(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3)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

(4)成年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文书,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处分房产时,监护人为多个的,需要所有监护人共同申请,并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书。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房产交易不收费;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储藏室除外)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七、办理流程

1、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缴税(费)→审核→登簿→发证。

2、EMS流程(最多跑一次流程):

申请→受理→缴税(费)→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不动产登记中心:行唐县龙州镇承泽路13号。

联系电话:82665897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9月5月

   8:30—12:00,14:30—17:30(6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