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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不动产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窗受理)
日期:2024-03-28
涉企不动产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窗受理)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1、不动产坐落于行唐县辖区范围内。
2、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
三、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四、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交易双方营业执照;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储藏室除外)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七、办理流程
1、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缴税(费)→审核→登簿→发证。
2、EMS流程(最多跑一次流程):
申请→受理→缴税(费)→审核→登簿→发证。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不动产登记中心:行唐县龙州镇承泽路13号。
联系电话:82665897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9月—5月)
8:30—12:00,14:30—17:30(6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