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二、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按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三、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取工本费10元:
1、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四、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3、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5、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
6、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9、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10、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11、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登记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费按550元/件收取;
2、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按一件收取;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3、预告登记不收费,但其并案办理的抵押收取登记费;
4、工本费仅涉及证书,登记证明不收取工本费;
5、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申请人缴纳。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的登记费,由登记为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六、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