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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气象局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稿件来源: 日期:2025-10-27

   根据《河北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气象局关于同意高邑县、行唐县、井陉县、无极县、辛集市气象局资产报废的批复》(石气函〔2025〕36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单位报废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欢迎具备环保回收再生资质的公司参与回收报价。

1.报废资产处理单位:行唐气象局

2.报废资产设备清单见附件。

3.公示时间:2025年1027日-2025年1031

4.回收公司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合法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

5.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于2025年113日上午9:00至11:30到行唐气象局现场查看报废物资进行报价。

6.报价时需携带公章,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7.联系人:董家良   电话:0311-8298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