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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国际
交流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4-08

各乡镇(开发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的通知》(农外发〔2022〕1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对外开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弥补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短板,完善产业链和供应链,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对外开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将2024年度申请开展河北省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粮油、果蔬、中药材、禽蛋、肉类、乳品及水产品等重点产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快引进技术、人才等国际高端生产要素,推动关键技术在我省的研发、推广、应用,增加产业链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提升,培养壮大我省农业国际科技及经贸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我省构建“六位一体”的开放体系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

采用好中择优、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我省外向型农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及项目需求,开展国际领先技术引进及围绕新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境外新品种的引进及繁育、示范、推广,国际复合型农业人才的交流培养,对提高我省农业对外开放有积极意义的信息采集平台建设及其他交流合作。项目县级政府重视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我省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河北省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基本申报程序为:申报主体材料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并推荐、省级核查验收及组织评审认定。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评审,确定支持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乡镇(开发区)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先以电话形式进行推荐,于4月9日前联系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

联系人:杨领章   15383899981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