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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稿件来源:行唐县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日期:2020-02-06
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全县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全面摸排登记。对各村(社区)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特别是在公租房、出租屋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建档立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建立详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严格封闭管理。各村(社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村(社区)人员一律测温登记,车辆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村(社区)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他非本村(社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强化管控措施。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4.减少外出聚集。全县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尽量减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一律不要外出。严禁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5.强化卫生整治。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每天对小区内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体质。
6.如实报告情况。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去过武汉的和来自武汉的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等有过密切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进行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
7.积极带头响应。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积极劝导居民按要求做好防控。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到排查登记、值班值守、防控宣传等工作中。
8.坚决依法查处。对拒不开门、不配合入户调查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提供虚假信息,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9.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细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村(社区)居民的外出管控工作。分包居民小区的县直单位和乡镇要认真履行分包责任,党员干部要按时上岗履责,无缝交接值班,积极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做好居民外出管控工作。对擅离职守或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告。
行唐县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