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主办2件,会办4件),办结建议均答复给相关代表,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件
1.人大建议第24号:关于建议拆除废弃养殖场房退还基本农田的建议”,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耕地行为。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铁腕整治原则,严厉打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逐步化解存量。重点整治2020年7月3日以来,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新增问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农村乱占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违法建筑物,我局督促各个乡镇政府组织查处,一律限期拆除复耕。积极引导合法合规用地,扩大整治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办理情况:解决;反馈情况:满意)
2.人大建议第25号:关于调整农业生态园区用地规划的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及“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我县开展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是以原有永久基本农田、三调及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进行,划定要求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划定指标经逐级分解下达,实际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指标为92.13%;在这种划定要求和面积指标既定情况下,必然造成可利用为设施农用地等一般农田的数量会很少,达不到生态园区理想的用地需求,在国家政策允许情况下,我局将适当考虑园区发展用地。
(办理情况:解决;反馈情况:满意)
人大代表建议会办4件
人大代表建议第11号:“关于规范我县楼市健康发展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1.领导重视,成立专项小组,逐个项目分析,一案一策,加快盘活房地产市场,规范城乡规划和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并验收。
2.加大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商品房按规划条件和审批手续进行建设。
人大代表建议第14号:“关于加大对县城危旧房屋、城中村等进行整治改造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针对城区建筑的风格、层高、外观进行规划的建议,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报批中,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审批后,进一步完善总体城市设计的相关内容,总体城市设计完成审批后方可实施。
人大代表建议第31号:“关于加强对非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改善村内整体环境,需提高村庄规划水平,由乡政府作为编制主体,编制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如涉及道路硬化等方面,需要和非脱贫乡、交通局和我局进一步沟通联系。
人大代表建议第5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结合行唐县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县域内共有农村宅基地62.37平方公里,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推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农村建设用地“稳定总量、严控增量、鼓励减量”的原则,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规范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承办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