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邓占燕:
本局曾于2025年6月4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询问通知书(详见附件),已通过包括邮政快递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请你收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升仙桥路139号,联系电话:0311-82997307)接受询问。本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 月6日
20240903093859787.png?sid=c3f194f0-5a53-4fbb-b15a-270ff2f2742c)
20240903093859791.png?sid=e2965ffc-cf8b-4724-beae-f108449cd8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