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提高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和效益,依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冀水保〔2022〕13号)。经行唐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6年度我县将继续在北部山丘区乡(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请有建设意愿的集体或个人在公告期结束7日内到行唐县水利局水保站提交申请和申报表(到水保站领取)、项目概况(或项目建议书),提交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项目区现状照片等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办理。
特此告示。
行唐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