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张晓红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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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行唐县香港路新华书店院内西单元4楼东门面积195.7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130004723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补发。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予以补发证书,现予公告。

 

 

 

 

公告单位: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