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先进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拟采取“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全面审核”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称“十佳”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4年度“十佳”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具备法人资格,且办理法人注册登记达三年以上;二是应有较丰富的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三年以上;三是具有较大的服务规模,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万亩次以上;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经管理部门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六是建有智慧化服务平台或积极利用其它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等,对作业面积、轨迹等服务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报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辖区内设立且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撰写申报材料,对服务组织申报条件、信息填报、情况介绍等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在当地开展服务但组织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到县农业农村部门申报。2024年度以前被评为“十佳”组织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材料要求
“十佳”组织的申报书主要包括服务组织基本情况、社会化服务主要做法(要有服务带动小农户情况)、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验和启示、近年来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内容。申报书的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不可泛泛而言、空洞无物,原则上2500—3500字。
各乡镇于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联 系 人:联系人:顾振奇 82783978
电子信箱:hzjjfzg@126.com
附件:1.2024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度河北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社、公司等服务组织)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提交市级推荐。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定州、辛集市填写推荐意见,不填写县级审核意见。
二、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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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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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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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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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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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注册商标,在此处列出商标名称 |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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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个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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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从事行业(可多选) |
A.种植业 B.养殖业 C林果业 D.中药材 E.食用菌 F.农机维修销售 G.运输业 H.农技服务 I.农业废弃物利用 J.农产品初加工K.农产品营销 L.农业市场信息 M.农产品物资供应 N.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组织自有农机种类及数量 |
总计 台(套),其中: | |||||||||||
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面积 |
______亩次,其中:服务小农户面积_____ 亩次,服务_____个小农户、___个规模主体 | |||||||||||
1.耕(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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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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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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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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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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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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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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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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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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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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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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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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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灌溉、秸秆离田等)环节(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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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服务小农户亩次数 |
接受服务的小农户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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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亩次数 |
接爱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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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类型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农民合作社 C农业企业 D.其他 选择结果:( ) | |||||||||||
服务类型 |
A.单一环节社会化服务 B.多环节社会化服务 C覆盖耕、种、防、收4个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选择结果:( ) | |||||||||||
在本组织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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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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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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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经营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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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智能信息化手段管理服务情况(可多选,并注明名称) |
A自建社服平台 B利用其它平台 C利用社服管理类软件(含手机APP等)选择结果( ) | |||||||||||
如承担过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在右测注明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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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面积指服务组织为本组织外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防、收和其他服务的面积之和。2.亩次数指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亩数与次数的乘积,可以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