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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稿件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1-09-04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负责城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及门店的改造、装饰装修、清洗保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主干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农村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渣土、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消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四)负责城区和公园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道路、便道、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夜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损毁市政基础设施行为;

(六)负责城区占用道路、便道摆设摊点、堆放物料、展示促销等行为的整治规范;负责城区道路、便道的挖掘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便道、公园、绿化、灯杆等市政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悬挂、张贴、设置、样式的审批管理和清理规范工作;

(八)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和洗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城区主干街道便道、原有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部位随意设置棚亭、简易房的私搭乱建的拆除工作;

(十)负责研究拟定我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督查城容城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管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督查室、财务科、市政科、城区容貌监管科、绿化科、公园管理处、渣土科、环卫队、乡村监管科、物资供应部、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垃圾填埋场、路灯管理所。

三、取得的成绩

(一)2013年2月政协行唐县委员会授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二)2014年1月政协行唐县委员会授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2015年1月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四)2015年2月政协行唐县委员会授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五)2016年1月行唐县总工会授予行唐县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六)2016年2月政协行唐县委员会授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七)2016年12月中共行唐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八)2017年2月政协行唐县委员会授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九)市委市政府2016-2017年度授予文明单位;

(十)2017年4月县委县政府授予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优秀单位;

(十一)2017年12月中共行唐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二)2018年2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

(十三)2018年3月县委县政府授予生态保护先进单位;

(十四)2019年2月县委县政府授予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四、办公地点:龙州大街西头龙州公园

办公时间:8.30--12.00 下午1.30--5.30(按国家法定时间执行)

联系方式:82995308

联系人:梁艺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