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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公证处创新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受好评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7-04

 行唐县公证处围绕服务大局和群众需求,践行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公证服务工作,近日成功办理一起声明公证,成功解决当事人手机号更名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7月1日上午,行唐县某村村民刘某来到行唐县公证处需要办理一起手机号更名公证。原来,刘女士的丈夫因意外死亡,生前在电信部门留有一个手机号,她们家所有的对外联系都是用这个手机号码。其丈夫死亡后,刘女士想继续使用这个手机号,到电信部门去办理转户手续。可是电信部门告知她需提供公证书才予办理。刘女士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办理,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刘女士,经详细询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受理创新办理,而后一次性详细地告知了刘女士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电信部门出具的手机号码属于机主所有的证明等材料。

手机号码更名公证属于新型的公证业务,此类公证以前各地也鲜有办理。公证人员通过查阅《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认真梳理相关规定得知,手机号码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不宜因为一个手机号码的机主死亡而收回手机号码。手机号是一种虚拟的个人财产,对于将虚拟财产的手机号作为遗产,法律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宜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公证人员在与电信公司联系沟通后,决定由公证处为刘女士和其公公、婆婆三人共同办理一个声明书公证,声明的内容是该三人一致同意手机号码由刘女士继续使用,基于该号码所产生的权利由刘女士享有,刘女士同意承担基于该号码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三人均表示认可通过声明公证方式由刘女士继承使用该手机号。又因刘女士的两个女儿均系未成年人,目前,该手机号对于两个女儿没有实际意义,刘女士作为她们的监护人,承诺二个女儿成年后,手机号码与她们协商处理,保证不侵害女儿的合法权益。

公证人员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件确认无误后,按公证程序顺利为刘女士丈夫所有健在的继承人共同办理了一份声明书公证,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刘女士拿到公证书后,顺利在电信部门将其丈夫张某的手机号码变更到本人名下,为刘女士成功办理了手机号码使用权更名声明公证。此项公证的顺利办结,不仅满足了当事人对已故亲人的思念,而且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在生活中对该手机号服务功能的继续使用。公证人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对待群众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