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农村金融服务专员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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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开展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省级农村金融服务专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在全省1979个乡镇开展“农村金融服 务专员”工作,打通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的“最后一公里”。2026年,我县项目资金2.8万元,支持金融服务专员开展金融惠农政策解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帮助基层农户和经营主体对接金融机构;助力做好“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绩效任务目标

通过落实“农村金融服务专员”项目资金2.8万元,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带动作用,为农户、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及服务,搭建起金融机构与乡村、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桥梁,推动“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农企农户。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重点聚焦“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工作,我县共派驻农村金融服务专员16人,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上级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举办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会、金融大集、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条幅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强化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有关文件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严禁出现截留、挪用、骗取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