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省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内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开展,提升我县经济运行质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加强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我县印发了《行唐县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持续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创新,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我县实体经济发展。借鉴省、市出台的《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和一系列具体奖补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征求相关县直部门意见,起草形成了《行唐县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办法》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是通过实施上市挂牌补助,对企业股改、报辅、报会、过会上市过程的各阶段实施分阶段、分层次、全覆盖给予奖励奖补,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抢抓“新三板”改革、北交所设立等政策机遇,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办法》共分为五章、十一条,首先是明确了奖励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及分阶段奖励标准进行了界定;其次是规范了奖励资金的拨付程序与监督管理;最后是对《办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做了解释说明。
三、出台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能够实现“1+1>2”的政策效果。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和发力点,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本《办法》聚焦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综合运用财政奖补政策工具,助推挂牌上市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将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全面助推行唐县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