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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通知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2-04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民生服务工程,凡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都可申请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具有行唐县户籍(居住证),经医疗机构诊断明确且有康复训练需求的0-6岁(未满7周岁)听力、言语、视力、肢体(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儿童康复救助平台注册申请,也可委托定点康复机构等代为申请,县残联审核通过后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康复训练每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做到应救尽救,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请及时申请。具体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可咨询县残联,联系电话:0311-8299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