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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鸿(石家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万㎡装配式建筑钢构件项目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稿件来源: 日期:2024-04-09

  根据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联系电话:0311-82999913     

    通讯地址: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公告日期

年产90万㎡装配式建筑钢构件项目

 

行审环批

〔2024〕15号

 

2024年04月09日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