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上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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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省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3、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同时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一是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二是对重度残疾人、建档贫困立卡人员和其他特困群体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保险费。
  4、参保人员在何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
  考虑到农村劳动力频繁在城市与农村流动就业,实施转移将会增加参保人员负担,同时频繁办理转移手续,会造成社会管理成本增加,因此,参保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也就是参保人员一生只需申请办理一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5、参保人员在何地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6、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是否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可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衔接手续;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