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8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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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行唐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行人社规[2019]1号)有关要求,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经考核,2022年我县现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1家,吸纳人员2人,申请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共计发放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