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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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行唐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行人社规[2019]1号)有关要求,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除外)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经考核,我县现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2家,申请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无误,每个企业补贴5000元,共计发放见习补贴10000元,(壹万元整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