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市同乡  > 事前公开

市同乡人民政府致全乡人民群众告知书

日期:2022-05-04
致全乡人民群众告知书
市同乡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乡镇改革的具体要求,2020年4月28日,市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成立。为了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现将举报受理工作等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综合行政案件举报,是指举报人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我乡综合行执法队举报发生在我乡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欢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违法违规线索。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综合执法公众版APP、微信、QQ或直接到受理举报地等方式进行举报。所举报的问题要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认真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对综合行政管理执法的有关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依法、便民、准确、高效地完成职责和使命,树立市同乡执法新形象。
线索举报方式
(一)信函地址:滨河西区20号(邮编050600)
(二)电话:0311-82986267
(三)邮箱:stxzhzf@163.com
(四)微信号:13932110706
(五)QQ号:3602888172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