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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2019002号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稿件来源: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2-05-18
行交〔2019〕69号               签发人:康志强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2019002号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行唐县“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交通运输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2019年7月31日前登记成立、已成立状态的城市公交公司类企业。
抽查比例:100%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抽查对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按照定向抽查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导入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执法人员在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属于我局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6日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