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稿件来源: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1-02-23
行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序号十:开发区跟踪评价问题)

 

为切实抓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按照《石家庄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石冀环整改办〔2020〕23号)的通知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整改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严格验收销号标准,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措施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现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按照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督察发现,河北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存在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跟踪评价或存在跟踪评价滞后问题。

二、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开发区

责 任 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工作,并通过审查。

整改措施:督促配合三方编制单位加快进度,加快开发区规划跟踪环评修改完善,修改完成后申请省生态环保厅审查通过。

三、整改情况

行唐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针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开会调度,协调部门配合,安排专人盯办三方公司编制单位,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第一时间修改完善。

受疫情影响,本该在2020年1月召开的专家咨询会推迟到4月18日在石家庄召开,会后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8月14日报批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9月中旬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经过初审,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完成后于10月20日重新召开了咨询会,11月20日召开省厅审查会,12月7日完成修改,12月9日专家签字认可。12月10日上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22日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于12月30日批复批复文号是冀环环评函〔2020〕1212号。行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全部整改完成。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223